汉朝首创一条法律,清朝废除后却被美国沿用,专家:建议我国恢复
刘邦和项羽的4年楚汉争霸战争,以垓下之围中项羽的自刎宣告终结。在秦末的诸多起义军当中,无论是军事指挥能力还是兵力,刘邦都不是项羽的对手,数次惨败更是让刘邦窘迫到要丢弃自己的一双儿女逃命。
然而最终,刘邦的汉军却顽强的扭转了战局,一举击溃项羽,建立了大一统的西汉王朝。后世在分析刘邦获胜的原因时,不外乎会提到刘邦的知人善任、韩信的协助等等。
但其实,刘邦能够胜利还有一条很关键的因素:善于用“法”。
我们都知道,秦国正是由于商鞅自上而下推行法治,才崛起为战国最强大的诸侯国。曾经做过秦朝亭长的刘邦,更是对“法”的好处心知肚明。
所以,刘邦在进入咸阳后,面对秦法的严苛和动荡的关中,并不是派兵镇压,而是采取了“以法治法”的方式,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:“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”,不仅迅速稳定了局势,也让关中民心直接倒向了刘邦。
与项羽进入关中后靠掠夺、杀戮树立威权相比,关中老秦人自然明白谁好谁坏,所以,楚汉争雄过程中,屡败屡战的刘邦,总是能得到关中源源不断的兵员支持。
西汉建立后,除了在官制上“汉承秦制”外,也继续沿用了秦朝以法治国的做法,早早的颁布了《二年律令》,甚至就连恢复人口,汉朝也通过法律的方式来完成,规定: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罚5倍人头税。
而在汉朝颁布的诸多律法条文当中,有1条不仅被后世沿用了2000年,甚至直到今天,依然在美国沿用,这条律法就是:住宅防卫。
《汉律》规定:“无故入室宅庐舍,上人车船,牵引欲犯法者,其时革杀之,无罪”。简单理解就是,一个人无缘无故闯入别人的家、车、船中,被主人杀死,那么主人是没有任何罪过的。
汉朝首创的这条法律,因为保护了住宅这个人们安身立命的场所,所以也被后世朝代一直沿用。如唐朝、宋朝也规定:夜无故入人家……主人登时杀者,勿论。后来到了清朝末年,《大清新刑律草案》却把“无故入人家”这条给删除了,改成了“居所不受侵犯”。
“居所不受侵犯”类似的法律规定也一直沿用到了今天,但这个规定却跟汉朝的住宅防卫有了很大差别,一个是规定了主人杀死闯入者无罪,另一个则是规定了擅闯民宅属于犯罪。
举个简单的例子:在汉朝,如果一个小偷进入你家,你杀掉对方是没罪的;但是现在,你杀掉进入你家的小偷,就得另当别论了,得区分小偷是否威胁到了你,否则你就是防卫过当,得承担法律责任。
虽然住宅防卫在清末时被废除了,但美国却一直沿用至今。
在美国,住宅防卫又被叫做“堡垒法”,也就是说,你的家甚至你的花园、车子都是一个堡垒整体,对任何非法闯入的,主人都有权使用致命武力。
最典型的案例,就是1992年一个叫服部刚丈的日本留学生去参加派对,因为敲错了门,被屋主误会是非法闯入继而开枪射杀,而屋主最终被判无罪。
虽然看似不讲情理,但显然,仅仅保护人身、财产,而不保护住宅,很容易存在漏洞和争议。所以,我国的很多专家学者也呼吁能够重新恢复住宅防卫,补上这一漏洞。
专家马荣春就提议在《刑法》中加一条:为保护住宅权而采取的行为属于住宅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防卫人因为恐惧、惊愕而采取防卫行为杀伤侵入者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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