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姓名”的起源,以及“氏”和“字”的过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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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早期人类社会是母系社会,一个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有同一个祖母。姓即代表一个人出自哪个部落,用于防止近亲结婚。

2.“姓氏”在汉代以前是两个概念,对于男子要称呼他的“氏”,以区分同姓男子的身份地位。女子没有“氏”,只能称呼姓。

3.天黑了,说出自己的名,让别人知道你是谁。

4.古代成年人才能拥有的“字”,称呼“字”不称呼“名”,是对他人的尊重。


Part.1


关于“姓”的起源,我们先来看两句古籍记载:

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“天子建德,因生以赐姓”。

《说文解字》解释“姓”:“姓,人所生也···从女从生···”

“姓”字型采用了“女”和“生”的会义,表示女性生孩子,“姓”的本意即是代表一个人出生于哪个母系。


最初,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是母系氏族制社会,而不是延续到现在的父系社会制,社会组织建立在同一母系的血缘关系上。


“姓”代表有共同母系血缘关系的种族或者部落。有同一个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亲的人们,都属于同一个种族或者部落,“姓”则是该部落或者种族的代号。


由于母系氏族制社会的缘故,部落或者种族的代号里通常带有“女”字,比如:姜、姬、嬴等等。这些远古的代号形成了最早的“姓”,并用“姓”来区别不同种族或者部落的人。


现在我们知道近亲结婚,后代容易有遗传病,国家法律也规定三代以内近亲不能结婚。远古时期的中国古人们,也发现了近亲繁衍的弊端。


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记载: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”《国语·晋语》记载:“同姓不婚,惧不殖生”。意思都是说同姓结婚,后代不会枝叶繁茂,因此有“同姓不婚”的说法,“姓”用来避免近亲结婚。


同姓的人来自同一个部落,如果结婚,很可能男女双方有同一个外祖母或者曾祖母,容易三代以内近亲结婚。


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后代,很大概率会有各种遗传病。古代医疗条件低下,婴幼儿出现遗传病,基本等同于夭折。


“同姓不婚”则能尽量保障后代新生儿的质量,减少遗传病的出现,减少夭折。婴儿不容易夭折,部落人口数量就会增加,部落实力也会随之而提升。

欧洲人在这件事情上就一直都没琢磨明白。欧洲王室之间以血统纯正为荣,一直近亲结婚,出现了各种遗传病···其中最出名的是欧洲祖母——英国维多利亚女王,遗传病血友病的携带者。



维多利亚女王和自己的表弟阿尔伯特亲王近亲结婚,然后欧洲皇室之间又相互近亲通婚,结果把血友病传遍了欧洲皇室,以致于当时不明事理的欧洲人们把血友病称为“皇室病”。

乔治·马丁在《权力的游戏》中也暗讽过欧洲近亲通婚的历史:泰温·兰尼斯特和堂妹乔安娜·兰尼斯特近亲结婚生下了侏儒提利昂·兰尼斯特。



Part.2



“姓氏”,说完了“姓”,不得不提一提早已与姓融为一体的“氏”了。

一种说法来自于北宋刘恕编撰的《资治通鉴外纪》:“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,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。”


姓是用来区分祖先的,氏是用来区分后代的。即不同的“氏”是同一个“姓”里边的分支。

简单地说,如果你建功立业了,你得有你自己称呼代号,总不能还用祖上的“姓”吧?如果还是用祖上的“姓”,同姓那么多,怎么知道哪个是你呢?

自己闯出来的称呼代号就是“氏”,以后你的儿子不光继承你祖上的“姓”,还要继承你的“氏”。

那么“氏”是怎么来的呢?

《史记·秦本纪》里司马迁写到:秦之先为嬴姓。其后分封,以国为姓(氏),有徐氏、郯(tán)氏、莒(jǔ)氏、终黎氏、运奄氏、菟裘氏、将梁氏、黄氏、江氏、修鱼氏、白冥氏、蜚廉氏、秦氏。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,为赵氏。

白话文:秦国的祖先都姓“嬴”,后代子孙被分封到各地建立了自己的国家,于是就以国名为“氏”。(司马迁写“姓”是误载,后边会讲。)秦国君主因为祖先造父被分封在赵城,故秦国君主都是“赵氏”。


早期从嬴姓衍生出来的“氏”共有上边的十四个,被称为“嬴姓十四氏”。


由此而知,可以以封地封国为自己取“氏”,如齐、楚、燕、韩、秦等。

除此之外还可以以官职、爵位为“氏”,如司徒、司马、上官、太史、王、侯等。

也可以以居住地和职业为“氏”,如西门、东郭、陶、卜、巫等。

“氏”还有不少其他的来源,总之“氏”是为了区分同姓的不同男性。

另一种说法来自于南宋郑樵《通志·氏族略》:三代之前,姓氏分而为二。男子称氏,妇人称姓。氏所以别贵贱,贵者有氏,贱者有名无氏。······三代以后姓氏合而为一,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。

意思是在汉代之前的夏商周时期,姓氏分为“姓”和“氏”。称呼男性要叫他的“氏”,“氏”是用来分辨男性地位的,称呼女性则只叫她的“姓”。

秦末,陈胜吴广一句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?”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人为的阶级分层。到了汉代人们也就不太在意“氏”了,姓氏统一成了“姓”,主要作用还是避免近亲结婚,即“同姓不婚”。

汉代时,姓和氏已经合二为一了,不再专门区分姓和氏,姓和氏都统一算做姓。

司马迁很可能不了解这一点,导致了他在《史记》中写先秦历史的时候,把一个人的姓、氏、名、字混在了一起用,甚至还把官职、爵位混在一起用。让我们读《史记》的时候经常会一头雾水。

用秦始皇来举例子:司马迁一会写他是嬴政,一会写他是赵政、一会又称呼他是秦王,过一会又称呼始皇。要是不熟悉这段历史的话,几个称呼绕来绕去的,铁定蒙圈了。

如果是不了解中国历史的外国人,恐怕会以为这是四个人。


秦始皇的正确称呼应该是什么呢?

秦始皇嬴政,赵氏,按照先秦男子称“氏”不称“姓”的习惯,其实应该叫赵政。如果非要叫全名,则是嬴赵政。

秦始皇的两个孩子扶苏和胡亥,应该叫做赵扶苏,赵胡亥。叫全名是嬴赵扶苏、嬴赵胡亥。这样才能比较清楚地看到不同人之间的血缘关系,更容易的理解事件的原委。

在读《国语》、《左传》等先秦时期古籍的时候,有一个难点:经常会看到些奇奇怪怪的人名,读起来非常别扭,搞不清楚人物之间的血缘关系。

原因即是上边说到的古代“男子称氏”,男子只称“氏”,不称“姓”,不专门查一下都弄不清那两个家伙原来是兄弟。

司马迁对姓、氏、名、字没有很好地区分,使得《史记》也像其他先秦古籍一样,难以分清楚人物之间的血缘关系,最终导致所有关于先秦历史的记载都晦涩难懂。

郑樵在《通志·氏族略》里还专门吐槽过司马迁:奈何司马子长(司马迁字子长)、刘知几(唐朝史学家)谓周公为姬旦,文王为姬伯乎!三代之时无此语也,良由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。虽子长、知几二良史,犹昧于此。

意思是说:司马迁和刘知几两个“没文化”的,居然称呼周公、周文王等人的“姓”,而不称“氏”,秦以前没有这么个称呼法。直到秦汉之后姓和氏统一了,才开始称呼男性的姓。司马迁和刘知几作为古今知名的史学家,也不懂这事啊!


Part.3


说完了“姓氏”,接下来要说怎么取“名”了。

《说文解字》: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见,故以口自名。

名是父母或者自己取的。字型上看有“口”字和“夕”字组成。“夕”泛指晚上,晚上看不见人的样子,用“口”说出自己的名字,让别人认得自己。


姓和氏是家族共有的,名字则是个人代号。

取名要怎么取呢?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有一个关于怎么取名的记载。

公元前706年九月,鲁桓公长子出生。鲁桓公问申繻要怎么给儿子起名字。

申繻回答到:“名有五:有信,有义,有象,有假,有类。以名生为信,以德命为义,以类命为象,取于物为假,取于父为类。不以国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隐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币。周人以讳事神,名终将讳之。故以国则废名,以官则废职,以山川则废主,以畜牲则废祀,以器币则废礼。”

取名有五种取法,分别是:信、义、象、假、类。

以出生时发生的某些事情为基础来命名叫做“信”。比如晋穆侯在攻伐条戎的时候,大儿子出生,晋穆侯希望大儿子以后能在征战中成为自己的好帮手,于是起名“仇qiú”(即好帮手的意思)。这就是以大儿子出生时发生的事情为基础取的名。

用一些代表美好寄望的字来命名叫做“象”。晋穆侯二儿子出生的时候,晋国正在攻打千亩,战事进展顺利。晋穆侯给二儿子取名“成师”,借用《周易·师卦》中的卦辞“师,众也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”希望二儿子可以称王。

以一些描述高尚品德的字来命名叫做“义”。以某种物品来命名叫“假”。以跟父亲相似的地方来命名叫做“类”。

先秦时期取名的忌讳是不能用国名、官职名、大山河流的名字、隐性疾病名、牲畜名、礼器钱币名。

原因是周朝人讲究要避鬼神的讳,所谓“讳”,是避忌的意思。也就是说鬼神用了的名字啥的,人就不能用了。毕竟一个阴间的一个阳间的,弄混了多瘆人···

商周时期的祭祀文化认为人死之后就成了鬼或者神,某人死后,他用过的名就不能再用了。要是某个君主以国名为自己的名,那么该君主死后,为了避讳,国家要改国名。

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,古代早期有“名”的人,都是达官显贵。普通人就算以国为名,死后也不可能为了避讳改国名。

多插一句,历朝历代避先君名讳就起源于周朝人避鬼神讳。


Part.4


最后就是我们现在已经几乎不用的“字”了,“字”是古代成年男性才有的,一般人不能随便称呼别人的“名”,而只能称呼“字”以表尊重。

《孟子·尽心下》:讳名不讳姓。

《春秋公羊传·鲁闵公元年》:春秋为尊者讳,为亲者讳,为贤者讳。

讳:隐瞒、避忌。

先秦时期除了有“男子称氏不称姓”的习俗外,“名”也不是能随便叫的。

《礼记·曲礼上》: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

古代男子二十岁的时候举行“冠礼”,戴上成人的帽子,表示成年,同时要取“字”。“字”是成年之后才有的。


成年之后,只有长辈和君主可以称呼“名”,平辈的之间要称“字”以表尊重。平辈之间如果称“名”,则是不尊重的表现,一般是互相对骂或表示轻蔑才会称“名”。

《三国演义》中,刘备称呼别人几乎都称呼“字”以示尊敬。周瑜被“气死”的时候说到:既生瑜,何生亮。用“名”不用“字”,表达了怨恨和不服。


“字”怎么取?

班固等人编撰的《白虎通义》:“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,闻名即知其字,闻字即知其名。”

名与字之间相互关联,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。

一、用字来解释名或者字为名的补充说明。如周瑜,字公瑾,瑜、瑾均是美玉的意思。

二、字与名的意思相反。古人明白水满则溢,月盈则亏的道理,字与名相反,体现中庸之道。


如韩愈,字退之。“愈”字意思“更加”,如“愈来愈好”。字退之,与“愈”反义,相互中和了。

三、引经据典。其实第三种取“字”的方式类似于第一种,不同在于第三种“名”和“字”都引用了经典,并表达同一类意思。

如白居易,字乐天。“居易”取自《中庸》:君子居易以俟命。君子日常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,等待时机的到来。时机来了,成就一番事业。时机不来,过好自己的生活。“乐天”取自《易传·系辞》:旁行而不流,乐天知命,故不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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